更新时间:2022.06.16
立遗嘱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时没有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该遗嘱属于无效遗嘱;立遗嘱时具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但该遗嘱的效力不会受到影响; 2、所立的遗嘱必须是遗
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由他人代写的遗嘱不能作为自书遗嘱,自己打印出来签字的遗嘱也是无效遗嘱。 写自书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例如以“遗嘱”为标题; 2、立遗嘱人身份,遗嘱的首部必须写清楚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与遗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遗嘱的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相同,遗嘱的继承人一般只可以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及以外的个人,而接受受遗赠人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国家、单位;因此,受遗赠的人可以是个人,也
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无论是哪一种遗嘱,都必须在立遗嘱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订立。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要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在立案标准上,虚假诉讼,仅限于民事诉讼领域,旨在打击滥用诉权、捏造、伪造证据,利用司法权力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但不限制普通人
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的,则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遗嘱公证的手续为: 1、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至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公证需所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需要公证的遗嘱、与遗嘱公证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他公证处需要提交的材料;符合工作申请条件的,公证人员予以受理;公证处受
遗嘱继承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2、遗嘱公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遗嘱人的各项信息,具体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我国法律共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分
遗嘱是否要进行公证,主要是由立遗嘱人决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相比其他形式的遗嘱会更强一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嘱的形式一般包含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不同的遗嘱形式,它们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 遗嘱人需
遗嘱不一定要公证。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其他遗嘱。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1、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并填写好申请表。这里所说的“公证机构”,既可以是立遗嘱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也可以是其经常居住地的公证
根据《继承法》相关的规定,遗嘱见证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如果遗嘱的见证人,在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但之后因其他原因丧失了行为能力,此种情况下不会影响该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