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应按照非法采矿罪立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
破坏性采矿罪的犯罪构成: 1.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4.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矿
根据刑法条例,非法采矿量刑标准:一般人民法院结合刑法条例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者进行管制,并针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罚金处理;如果造成矿区资源被严重破坏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给予罚金处罚。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要件:非法采矿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主要要件:非法采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一般限于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国有、集体或乡镇矿山企业作出非法采矿决策
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法采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在共同非法采矿犯罪中,被雇佣人员可有条件入罪。非法采矿的策划者、组织之、投资人、受益人作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甚至是首犯,是打击的重点。而对于被雇佣从事体力劳动,仅取得劳动报酬,而不参与利润分配的人员,实践中往往仅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
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没有获得采矿许可证就随便采矿,或随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别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随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金额在五万元到十万元以
一、认定非法采矿罪的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
行为人构成非法采矿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