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有: 1、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还应当提交验资证明; 3、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
根据《公司法》第4章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 1、发起人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5、有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
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一般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一部分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由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确认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的法定程序: 1、发起人依法对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予以认购; 2、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3、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委托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4、召开公
一是全部资本由发起人缴纳,二是由发起人缴纳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募集而来。相应的就产生了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以这种方式设立公司的特点是:不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