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第39条和40条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无过错性辞退,有补偿;被过错性辞退,无补偿也无赔偿;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则有赔偿,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计算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是否自己的双向选择期限。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因为结算的是试用期工资,当然按照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被辞退需要根据不同勤快而定,具体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试用期辞退不用代付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如果用人单位想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这种情况下,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那么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非因劳动者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者代
试用期不合格辞退,没有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被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试用期被辞退没有补偿。试用期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适应的过程,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条件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