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
继子女不一定是继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
如果代位继承人也处于第一顺序,就按顺位关系来。如果代位继承人处于第二或第三顺序,那么肯定是排在第一顺序之后。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可能继承遗产。如果有遗嘱,那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死亡或者都不愿意继承遗产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可继承,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优先继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可知,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本法所规定的“子女”包含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房产继承人继承顺序是:如果房产所有人订立了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房产所有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意思表示。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
死后遗产无人继承的,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或者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的所有;如果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如果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也收归国有。
第三顺序继承人没有可能继承遗产,因为我国只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