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介于高空坠物的危害应作以下处罚: 1、依法应由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如果是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等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受害人因高空坠物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下列赔偿: 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 2、误工费,可按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工作收入来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
对于高空坠物可以报警。对于高空坠物伤人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只要侵权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侵权人就需要对受害人依法承担高空坠物侵权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原则在我国适用的是过错原则的过错推定,也就是说,这个行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可以免除责任。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
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的,实施该行为的人就是侵权人,被侵权人可以向具体加害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如果无法确认具体加害人的,可以请求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建筑物使用人不是侵权人,也不承担侵权责任,他们承担的是公平责任。
高空坠物,承担侵权责任如下: 1、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建筑物的搁置物,或者是悬挂物脱落,坠落砸到路上的行人的,那么该侵权的责任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是负责人全体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物业有责任防止高空坠物这一类事件的发生,如果没有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物业是有一定的责任的,所以物业强制性要求业主按照防护网不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
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目前适用的是民法典,明确高空抛物伤人,不能确定责任的,邻居需要连坐。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