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申请国有独资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公司的设立有以下条件: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人数,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公司章程,章程规定的股本总额,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人数,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
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企业设立的条件有: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企业设立的条件是: 1、有符合要求的股东或发起人; 2、有符合要求的出资额; 3、有公司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 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
设立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3、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由公司党委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批复后,由公司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纪委会组成人员,然后新产生的纪委会组成人员召开会议,进行分工,再向上级党委报告。
外国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程序有: 1、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申请; 2、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 3、审批机关批准; 4、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