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企业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指定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工作,法院和债权人不干预;第二种是特别清算,是不能有公司自行指派人员进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处理,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一般仅指破产
破产后的以下财产可以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等。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的法律后果有: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4、资产处置; 5、清偿债务; 6、剩余财产的分配;
破产时,关于法人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及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等,均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负责破
中国的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和规则如下: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
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
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担保物灭失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的房子的处理如下: 1、在建中或者建成的房屋应当作为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按照清偿顺序对债务进行相应清偿; 2、如果购房人已经取得产权的,就有权要求继续履行相关合同,要求重整以后的开发商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3、如果是没有取得
公司破产资产清算的顺序: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3、债务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