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同有效期届满;保险人和投保人依法解除合同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原因。保险合同终止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合同有效期届满;保险人和投保人依法解除合同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原因。保险合同终止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的情形是: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2、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 3、被保险人故意发生保险事故的; 4、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的安全责任的; 5、在合
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是否可以终止,由实际情况来定。保险合同有两种终止方法:自然终止和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后承保风险消失、保险标的由于非保险事故完全灭失;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没按规定转让合同转让,导致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的。那就
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表现的方面有: 1、债务相互抵销; 2、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即合同目的已实现; 3、债权人明确表示放弃债务的; 4、债权与债务发生混同后,归于一人的; 5、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表现的其他方面。
1、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 保险合同的变更主要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 2、对于投保人来说,除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和《保险法》另有规定外,可以随时解除保
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事由: 1、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 2、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 2、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终止后,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
保险合同终止后,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淌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不同的处理: 前者是保险人作了相应的赔偿之后,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提前终止,即合同的解除;后者是以保险人履行了全部赔付义务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自然消灭。
保险合同终止的后果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用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保险合同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形式。 1、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 2、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采取书面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