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
起诉离婚时必须要提供的书面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 涉及到身份证地址与住所地不一致、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话,可能要提供:原告或被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经常居住地证明等。
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两份。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
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材料: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登记结婚需要带下列证件: 一、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需要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夫妻可以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手续,结婚登记并不需要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要补领离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对于离婚证一般只有补领,而不是补办,当事人要补领离婚证的,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