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船舶抵押权消灭的情形有: 1、因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如贷款已如期偿还等; 2、因抵押船舶的灭失而消灭,标的物灭失的,附着的担保权利随之消失; 3、因抵押船舶被法院拍卖而消灭; 4、因注销登记而消灭。
1、以实现的方式消灭,抵押权实现后原有的抵押合同终止,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抵押权自然消灭。 2、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抵押权人自动放弃抵押权。 3、因抵押合同的无效而消灭,抵押合同的无效包括多种形
1、以实现的方式消灭,抵押权实现后原有的抵押合同终止,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抵押权自然消灭。 2、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抵押权人自动放弃抵押权。 3、因抵押合
船舶抵押权指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变价处分被抵押的船舶,并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制度。船舶抵押权在其实现的条件成就之前,一般只是当事人间约定的一项主观权利,如果借贷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船舶优先权会消灭的情形有这些: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船舶灭失。关于船舶优先权会消灭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
1、船舶灭失的,船舶优先权消灭; 2、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的,船舶优先权消灭; 3、海事请求自船舶优先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船舶优先权消灭。
以下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l赖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