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在合同当中,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发生的纠纷约定管辖。下面介绍五种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第一,因违法级别管辖而无效。即在合同中直接约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案件的标的额完全不符合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第二,因违反专属管辖而无效。
双方当事人约定法院管辖,无效的情形如下: (1)法院管辖约定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无效,或合同管辖法院仅为一方当事人的书面意思表示,另一方当事人未作书面的同意(事后承认或发生争议时未提出管辖异议的除外)。法院管辖约定不明确的无效。如合同约定由卖方
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约定管辖无效。当事人可以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1、形式上无效:未采用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条款,该约定无效;同时约定诉讼和仲裁,该约定无效;同时约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该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无效;2、实质上无效: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约定无效。约定管辖属于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约定的范围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约定管辖法院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理的,约定管辖无效。不是所有的纠纷案件都能适用约定管辖。
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约定管辖无效。当事人可以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于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违反级别管辖的,与违反专属管辖应有所区别:违反专属管辖的,管辖约定绝对无效;违反级别管辖的,管辖约定相对无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协议管辖也就约定管辖,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包括: 1、约定管辖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无效; 2、约定管辖的约定不明确的无效; 3、约定管辖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无效; 4、合同中约定既诉讼又仲裁,供合同双方选择的条款无效; 5、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包括:第一,因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无效;第二,因起诉时无法确定管辖法院而无效;第三,因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约定管辖无效;第四,因违反相应法律规定而无效。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以下4种: 1、因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无效; 2、因起诉时无法确定管辖法院而无效; 3、因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约定管辖无效; 4、因违反相应法律规定而无效。 协议管辖的适用需要满足
协议管辖无效的情形分别是: 1、协议管辖约定不采取书面形式的无效。因为《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前达成的选择管辖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 2、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的无效。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供方所在地处理”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