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债权债务中担保应注意的事项有: 1、抵押人与抵押物的权利人应一致; 2、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 3、明确约定办理抵押登记费、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4、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
债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债权债务抵销的要件: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二)抵销的效力。 抵销权为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但是有证据证明分居期间的债务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
分居期间一方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两大类型: 1、夫妻双方约定或者承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2、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分不分居没有关系。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就属于夫
夫妻分居的时候发生的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2)一方明确为个人债务,用于个人生产使用的,并且债权人明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包括: 1.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3.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的债务,需要按照具体情况确定如何分担: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有其自己承担。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和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均为夫妻共同债务,其他债务则为夫妻一
由法院进行判决,在代位权之诉中如果发现了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权利处分行为阻碍了代位权,则法官应进一步审查; 如果发现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权利处分行为实质在于相互串通恶意阻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则应运用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制止,直接支持债权人的代位
要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尺是: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与分不分居没有关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
分居其间夫妻各自对外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具体根据债务发生的原因,认定结果也不同: 如果是为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或本人的正常生活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如果为个人不应有的消费或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投资所负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