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足以表明其社会危害性仍然存在,不能适用缓刑。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则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并未规定所犯新罪必须在追诉时效之内才能撤销缓刑,因此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但是该新罪系在缓刑考验期满之后被发现,即使发现时该新罪已经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对前罪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的情形。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同时应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期。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同时应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期。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审判是: 1、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缓刑,通知原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 2、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有关规定的,撤销缓刑的建议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算累犯的。一般只有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才成立累犯;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能再次适用缓刑。缓刑的适用范围具体如下: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
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算累犯。缓刑期间,实际上是判处的刑罚都没执行,当然就不存在累犯的问题。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只能两个罪合并处理,因为第一个罪还没有执行。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