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遗嘱继承的执行方式:一般由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
立遗嘱后抵押的房屋通常来说是能够予以继承的。但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若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承担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因此,在订立遗嘱时,是否要办理公证,需要根据自己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选择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后的遗嘱,公信力更强,未经其他公证事项或者法院判决,公证后的遗嘱不能被推
继承遗产的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通常包含包了生子女、非婚生的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含了生父生母、养父养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继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
公证遗嘱是可以指定继承人的,这是立遗嘱人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代位继承一般认定为特殊的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但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可以,遗嘱具有否定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以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说,遗嘱是可以直接否定法定继承权的。
《民法典》规定遗嘱对象不一定必须是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会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口头遗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确认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若存在,则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若不存在,直接按法定继承办理,且法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