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在民商事纠纷中,当事双方将争议申请仲裁委作出仲裁时,应当遵守一裁终局的制度,不得再将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当事双方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庭出现程序违法等情况,不服的一方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
需看是经济仲裁还是劳动仲裁。如果是劳动仲裁的话,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在起诉期限内向法院起诉。终局裁决的,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无权起诉,只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不予执行,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诉讼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如果是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中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普通的仲裁案件,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不予执行,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诉讼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
劳动者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仲裁结果的,如符合条件,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通过以下两种监督程序予以补救: (一)复议监督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仲载委员会申请复议: (1)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2)裁决所依据的伪造的。 (3)对方当事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结果,有以下救济方法:1、申请复议监督——当事人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裁决确有错误,可以提起复议监督;2、申请重新仲裁——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确有错误,可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