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滥用职权和玩怱职守罪的区别是: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和合理,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勉和尽责。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
对职务侵占犯罪所适用的量刑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马虎草率,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公职义务的,且对于其玩忽职守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持放任态度的,致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判处
玩忽职守罪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玩忽职守罪的一般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玩忽职守罪的严重情节,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徇私舞弊而犯玩忽职守罪的,情节一般的,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情节严重的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既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滥用公司职权的行为,显然是对公司的利益造成了重大的侵犯,特别是利用公司职权谋取私利,会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立案标准,还会判刑坐牢。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滥伐林木罪既遂的判刑规定为:行为人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徇私舞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
滥用职权罪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一般是指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或社会等公共利益,是在刑法中有规定量刑处罚的,所以,滥用职权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社会公共利益,属于公诉案件。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