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1、放弃权利的主体应当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意思应当向权利人作出,但不得经权利人同意,以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求; 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由权利人知道,并应当知道其
事实的抗辩权的定义如下: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诉讼时效届满后,诉权消灭,自然权利依然存在,权利人仍可通过法院向义务人主张其自然权利,义务人也可自愿履行,法律不加干预。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表明其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愿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一般而言,认定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具备以下要件: 1.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放弃诉讼时效
事实的抗辩权的概念是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其义务。
债务诉讼失效届满了,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所以债权人如果要起诉,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让其同意偿还债务。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
事实的抗辩权的定义如下: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事实的抗辩权的定义如下: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实体法抗辩权的分类: 1、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 2、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担保的担保人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在主债权人要求履行担保责任时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诉讼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