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刑事申诉案申诉人不可以阅卷。可以委托律师辩护,由律师行使阅卷权。 刑事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案卷;进入公诉阶段以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进入审判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所有案卷。
刑事案件在申诉阶段可以阅卷,但是是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的辩护人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按照法院的规定是不能阅卷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案卷;进入公诉阶段以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进入审判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所有案卷。但是没有规定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阅卷的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申诉案申诉人是不可以阅卷,辩护人才有权阅卷。 对此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如果其他辩护人需要阅卷的,需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
已结刑事案件卷宗查阅去人民检察院即可,不过要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只有辩护人才可以查阅。卷宗一般是由人民法院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收藏的,只有在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抄录或者是翻阅,其他人是不可以看的。
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之内宣布逮捕,宣布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有二个月的侦查期限,在二个月内必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也就是侦查阶段)律师是没权查阅卷宗的,只有案卷到了检察院,律师才有权利申请查阅卷宗。
刑事申诉案申诉人不可以阅卷。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权利查阅卷宗。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不可以查询卷宗资料的,只能由代理律师进行查阅。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不能复印卷宗,只有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为行使辩护权可以复印案卷材料。
第一种是刑事判决没有生效的情况下,被告人被释放的(一般是一审判决后上诉二审期间被取保受审),被告人没有直接的阅卷权。第二种是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告人被释放(刑满释放、缓刑、免刑等情形),可以向法院查阅诉讼档案,但只能阅正卷,可以查阅、复印。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阅卷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因此只有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才可以阅卷。
案子在检察院期间辩护人可以阅卷。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