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劳动仲裁的范围,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下列纠纷不能通过经济仲裁程序解决,就下列纠纷约定仲裁的,仲裁协议无效: 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属于人身关系纠纷);
仲裁裁决协议不明仲裁地的,可以在法院诉讼,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当事人认为仲裁约定不明裁定书的情况下,未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实体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认为能够确定仲裁
未约定仲裁条款不可申请仲裁。根据《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但对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仲裁前置。
法律分析 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应当认定无效。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机构和仲裁事项,发生纠纷时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不能约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管辖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案件由法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因此,如果当事人约定仲裁裁决不具有约束
当事人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约定仲裁不可以起诉。仲裁与诉讼是商事实践中常用的纠纷解决机制,那么在合同纠纷中,一方申请了仲裁,另一方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无效。行政协议不可以约定仲裁条款,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未按照约定履行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
劳动仲裁地点的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需要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由于管辖权发生争议,那么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让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