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各项补偿费的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各类耕地的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
土地征用补偿规定如下:国家征收土地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地的,应当对拟征地的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地范围、土地现状、征地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
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的建设用地。构成土地闲置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后,连续满一年或者超过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是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关于土地闲置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2、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一、闲置土地处置方
不仅指出要保障农村居民耕地、宅基地权益,保障耕地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加强耕地保护。对于土地征收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中就明确指出要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保障土地征收农村居民的知情权,并给
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 1、由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乡镇
征用土地的特征有: (1)征用是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征用必须依法批准; (3)征用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征用具有强制性; (5)征用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没收财产的相关规定:《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有:建造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转让旧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合作建房按比例分房自用的;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个人互换住房的;开发商房产产权未发
国有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