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遗嘱无效的认定: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 5、遗嘱被篡改的。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老年痴呆症患者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其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具体来说,就是其病症是否已经影响到其辨认和控制的能力。如果已经影响,自然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立遗嘱的时候是清醒的,那么立遗嘱是有效的。
未立遗嘱继承人的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老人房子遗嘱书遗嘱代写的写法如下: 1、代书遗嘱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 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 3、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全部过程; 4、代书人、其他见
遗嘱见证人的要求如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遗嘱证人具备的条件: 1、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老人可以写多份遗嘱,但如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只要满足下列条件,老人自己写的遗嘱就会具有法律约束力:老人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老年人所立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或欺骗;自书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老人的遗嘱要公证,必须由其本人亲自办理。公证机构可以是老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的公证处。老人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遗嘱原件、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和其他。申请之后,公证处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老人遗嘱由自己亲笔书写或者别人代写,情况如下: 1、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才会有效,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遗产继承;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人以不同
新遗嘱立后旧遗嘱,旧遗嘱是无效的。 我国法律规定,订立遗嘱后,遗嘱人认为遗嘱不当或者有错误的,或者改变主意的,遗嘱人在死亡前均可以撤销或者变更其原来订立的遗嘱。并且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