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主动上交枪支会追究法律责任,但是主动上交枪支构成自首,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
主动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上交公安机关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
如果是主动上缴子弹的,并且枪支弹药是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或获得的且主动上缴的,也没有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是不追责的并可给予适当奖励。因为主动将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上缴给公安机关,有利于防范私藏、贩卖枪支弹药及危爆物品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为人主动将子弹上交的情形,其公安机关是需要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决定是否追责的。但是对于行为人主动将子弹上交公安机关,并说明实际情况的,是可以作为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
主要看情况。主动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上交公安机关,并如实说明情况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的,予以免除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私藏枪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主动交回属于自首的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