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申请登记表。 2、提交申请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材料。 3、受理并审核通过后,核发房产证。
1、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6、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原件)。 7、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8、施
新房办理产权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完税凭证; 4、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
办理房屋产权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
办产权证的时候需要的材料有: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已经盖章的申请表;房屋的买卖合同;签订的确认书,包括买卖双方的房号、房屋实测的面积以及房价的结算;房屋登记表、测绘表以及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的收据;契税完税的凭证;购房者的身份证明;如果房屋是
办理产权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办理产权证的当事人个人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购销合同的原件和补充合同的原件; 3、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完税凭证,也就是契税缴款书; 5、房屋的外业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
房产证办理他项权证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夫妻关系证明或者未婚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与办理他项权证有关的合同; 4、与办理他项权证有关的合同或其他材料; 5、房屋评估报告书或价值协议书; 6、如果委托办
房产证办理他项权证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抵押申请表、抵押借款合同、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房产评估报告、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补偿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 6、安置单位的各种相关资料。 7、若增加安置面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