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需要的材料: 1、结婚证; 2、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3、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的户口簿。
第一胎新生儿上户是有时间限制的,该时限一般为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根据各地政策进行确定。超过了限制也是会由当地的计生部门根据各地所出台的政策处以罚款的。
小孩上户口有时间限制,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必须上户。出生婴儿出生一个月内或不超过12个月呈报出生登记且手续真实齐全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理;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去登记,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双重户口注销截止时间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一、本人带双户口本,双身份证去想要注销的派出所户找片警写调查报告并签字。 二、去户籍大厅办理销户,开销户证明。交注销的户口本,身份证。 三
捡到小孩需要先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但是办领收养登记,首先需要被捡养小孩在公安机关被遗弃的证明,所以说捡到小孩,第一件事要先去报警备案;有了收养手续然后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新生儿入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原件、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1年的,除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