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只要商业秘密仍满足价值性、秘密性、竞争性等特征的,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相关权利人可以请求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间的不同是:性质不同。国家秘密是一种公权,而商业秘密是一种私权;内容不同,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等重大领域,而商业秘密只涉及与科研、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主体不同,国家秘
一,法律属性不同。商业秘密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由企业事业自行决定是否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予以保护;国家秘密受到《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保护,由国家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是否构成国家秘密、保护期限、保护密级以及涉密人员其他义务。 二,保护范围不同
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为商业秘密规定适当的期限。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商业秘密被公之于众,其“秘密性”不复存在,也就不能作为商业秘密继
档案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档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的配方和工艺决窍; (二)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的秘密事项; (三)我国保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外国在华机构的各种档案及数量; (四)档案后库的秘
原始国家秘密和派生国家秘密的区别为:原始秘密是初次产生,在此之前该机关单位或者其他机关单位没有确定该事项属于国家秘密,而派生秘密则是针对的已定密事项,是对已定密事项进行使用,处理,加工后形成的国家秘密进行确定的活动。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