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在二十年以内。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秘密可以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其中绝密的等级最高,也最重要,秘密的等级最低。不同的秘密它们的保密期限也不相同,一般绝密级的秘密保密期限在三十年以内,机密级秘密保密期限则在二十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具体保密期限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保密法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确定;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计算;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是十年。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