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
需要看产权是否登记在自己名下。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
结婚前全额付款购买的房子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彼此共同出资购买,且登记两人名字,只能是彼此财产,最终都会按房屋所有权市场份额来切分;结婚前一方付款首付,且只登记在自身户下,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一同还贷的那一部分就是属于共有财产。
1、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一般不为共同财产。 2、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登记于其个人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该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并由登记方予以适当补
1、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一般不为共同财产。 2、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登记于其个人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该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并由登记方予以适当补
借款买房,房子属于婚后购买,房产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其借款是为了购买房屋,购买房屋,一般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其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
看情况。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但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一人一半。如果夫妻间签订了协议的除外。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若房屋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变更登记以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在婚前出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基于一些原因在婚后将该房屋登记在了双方的名下,这属于对对方的赠与,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予明确界定
婚前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增值部分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