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具体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和必要程序; 2、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处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审查以下事项: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区别如下: 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 2、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 3、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时效30日,而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是60日; 4、具有的法律效力不同。
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一般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诉讼稍微前置程序,即当事人一般要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依法去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某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处理的权限,称为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