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包括以下机关: 一、实施侵害行为的行政机关。 二、实施侵害行为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实施侵害行为的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
我国的赔偿义务机关即为所有侵犯自然人权利的机关。比如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那么这些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以下三种: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
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违法原则是国家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的计算如下: (1)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4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因此,国家赔偿是不包括民事赔偿的。
1、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
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另外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除了这些之外,其余的都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方式。消除影响,不属于赔偿方式,属于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