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村委会不发,不算截留。但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居委会截留的,可以向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政府征地有以下这些补偿: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其分配的对象按分配情况而定,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
补偿款被截留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并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政府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举报。由上级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
土地收回分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有偿”收回两种方式,前者是由于行政处罚性、使用期限届满而收回,是否补偿应区别对待;后者在收回时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