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网络游戏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及信息得到保护权、监督权。
保护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为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几个方面。 1、立法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 2、行政保护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依照《消费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以下权益受法律保护: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告知消费者自己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在消费时索要发票,运用维权渠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权利有以下九项:安全保障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及信息得到保护权、监督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权利有: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一赔三是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一赔三。一赔三是对经营者欺诈的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索要三倍赔偿。 (二)名为降价实则加价,消费者有权索要惩罚性赔偿。 (三)所购食品未标注注意事项,受到损害也可主张赔偿。 消费者索赔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中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