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债务人是拥有代位权的。代位权是实体请求权。即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人放弃或者没有继承的除外,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是的,买卖合同纠纷是债。债权行为是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行为,又称为负担行为。买卖合同,是买卖法律关系的债权行为,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一方具有交付出卖物的义务,另一方有支付对价的义务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包括: 1.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3.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符合法定条件的债权债务能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
除其他担保人承诺提供担保的以外,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的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代管人或者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主张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一、代为清偿,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约定清偿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时,第三人向权利人所为的债务履行行为。 二、代为清偿的条件
债权人起诉前债务人离婚的债务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 一般婚前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若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婚前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是债权人要实现其债权,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实现,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