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被判处缓刑的人员,经过公安机关的允许可以出国。犯罪人员被宣告缓刑,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并且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
中止犯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不能。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
累犯自首不可以判缓刑。关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有自首情节的,既要考虑自首、立功的具体情节,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确定从宽或者从严处罚。
犯盗窃罪可以判缓刑,但是需要满足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
经济犯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能判处缓刑。缓刑的法定条件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累犯不能宣告缓刑。根据《刑法》的规定,鉴于累犯受过刑事处罚,明知故犯,一犯再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极有可能再危害社会,不符合缓刑的实质要件。 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且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符合条件的算累犯。如果被判处缓刑后发现有漏罪的,并且犯罪分子上一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漏罪五年内再犯并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认定为累犯。
缓刑是指对犯罪分子先定罪,但不立刻执行,有一定的考察期,根据其表现,决定处罚的制度。对于缓刑能否外出打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要离开住所地所在的县或者市,需要得到批准。如果没有得到批准,就擅自离开,会撤销缓刑,执行原来
缓刑期满犯罪不能构成累犯。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如果缓刑期满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缓刑期满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可以出国,如果是在考验期内需要得到考察机关批准才能出国。因为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