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1、宪法。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各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普通法律和各种行政管理的法律,在这些行政管理的法律中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3、行政法规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是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
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危害后果被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的;当事人是被胁迫或诱骗违法的;当事人自首的;或者主动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当事人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机关就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作出何种行政处罚,要看当事人违反何种法律,再结合《行政处罚法》来确定行政处罚。
行政行为可以依据以下情形之一判决违法: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转质权人是指因转质而取得质权的人。 适用善意取得,但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
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转质权人是指因转质而取得质权的人。 适用善意取得,但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
有非法房贷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应当满足的条件是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