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主张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是离婚,包括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 2、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下: 1.一方有重婚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其配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夫妻中有一方构成法律重婚或者事实重婚,或者在有配偶时仍与他人同居,亦或是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进而导致了夫妻双方离婚的结果,同时另一方又不存在前述
离婚损害赔偿的获赔方是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在其配偶与他人重婚或同居而致离婚的情况下,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因此“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的获赔方首先应是原有效婚姻的配偶方,其次该配偶方应是无过错一方。
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 1、重婚。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既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精神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
对于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一般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过错,如果一方存在此种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离婚损害赔偿条件有: 1、仅有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 2、前述情形产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导致双方离婚; 3、另一方无过错; 4、其他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分为两方面,一是物质损失,二是精神损失。物质损失主要是财产损失,如因家暴或虐待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误工费等直接损失。 物质损失的数额,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但精神损失是无形的,伤害程度比较难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下: 1、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重婚不仅触犯刑法,还要对配偶造成的精神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进而造成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