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地方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夫妻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地方是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夫妻还可以去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办理的地点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协议离婚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不须进行诉讼。
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应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离婚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办理。 1、双方协议离婚的,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由一方向另一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民政局去办理,也可以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两种: 1、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的,那么二人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夫妻二人中,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要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