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仲裁能反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企业可以提出反请求,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
劳动仲裁诉讼可以提起反诉,但劳动仲裁诉讼反诉的提起,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提起,主体要合格、准确。 (2)必须是在案件受理后,庭审辩论结束前提起,庭审辩论结
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诉讼可以提起反诉,但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提起;在案件受理后,庭审辩论结束前提起;在规定时效内提起;诉讼的反诉必须以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能反诉。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劳动仲裁是没有上诉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提起的诉讼,为民事诉讼,原告起诉的,被告可以提起反诉。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很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纠纷,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劳动仲裁。但是有时候因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没有将自己的请求表达完整,此时,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请求增加诉求或在劳动争议裁决
劳动仲裁可以增加诉求。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能反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能反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申请人在劳动仲裁中途可以撤诉。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中途可以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有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