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以下情况下应当予以逮捕: 第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第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第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第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第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
检察院可以不予批捕的情形有: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3、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
不予受理协议离婚是: 1、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2、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失踪、下落不明; 3、一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下情况检察院会批准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一般检察院不批捕,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是因为情节不够严重,达不到需要以刑法惩治的程度。
法院依法具有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在我国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①原告对起诉期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要么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要么被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在案件立案受理时和案件审理过程中,都要依职权主动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进行审查,而不必基于被告的抗辩。原告必须对此起诉符合起诉期限提供充分的
可以被准予离婚的情况: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
批捕需达到至少3个条件: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其次,法定刑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另外,如果不予批捕,嫌疑人会发生一些社会危险性,比如骚扰被害人,干扰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实施新的犯罪、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况不多,只有存在以下情况的,检察院才会不予批捕: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在可以批捕的情况包括第一,证据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其内涵包括以下三点: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经查证属实;责任条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