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在校学生打工不是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从劳动法意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成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没有必然联系并且终止事实劳动
学生签的劳动合同是不生效。全日制学校(不是成人继续教育)的在校学生在未取得毕业证书之前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学生毕业后可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学生在校期间勤工助学的,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签订聘用协议,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毕业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在校生不视为就业的情形仅限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如果其并非利用业余时间也不以勤工助学为目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
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办法: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单位一般不可以因劳动者超生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
在校生兼职打工,劳动关系不成立。即使学生年满十六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兼职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学生实习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作了以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 2、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务关系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