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婚前买房,不一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条件:1、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2、虽然是一方出资购置房产,但是出资人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换句话说,也就是愿意将房产的一半的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
婚内其中一方购置房屋的话,想要保证房子属于自己一方所有,就需要注意购房所用财产的性质,房子登记的状态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婚内如果一方使用自己的财产购置房子的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对自己配偶作出了赠与财产的行为,同时通过登记的方式,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从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
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夫妻中一方享有继承权,房产只归一方继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
并不是婚后买的房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下,婚后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就是婚后以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的,无论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就是婚后一方虽然是用婚前个人财产来购买房屋
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 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
房子没有房产证,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以共同财产购买的,也可以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请求分割该项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这时候就不能简单归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就算没有房产证,也是一方单独
一方在结婚之前全款买房,那么房屋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如果要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视为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的赠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结婚之后把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一旦法
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二人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该房产只归夫妻其中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
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就算房产证上本来就没有对方的名字,但是这一项房产是属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将这项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赠与给其中一方的
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中规定的财产。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又或者是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婚后买的房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形的,那么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1)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