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人民检察院退捕侦查的相关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该在一个月之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所递交的案件已经第二次被人民检察院退回了的话,公安机关就必须要确保第二次补充侦查不发生任何的问题才行
退回补充侦查公安一定要送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退回补充侦查公安一定要送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检察院退侦两次的案件,如果案件的事实已经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则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决定退回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人民检察院退侦的时候并不会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只能向承办案件的负责人进行询问,在刑事诉讼法当中; 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退侦以后必须要告知犯罪嫌疑人本人,而且也不会是由工作人员主动去告诉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的,一般需要代理律师积极的跟进案件的进展
检察院退侦的这件事情不能用机会大小来形容,要看证据是否充足。检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进行补充侦查后,公安应当在1个月内侦查完毕,再次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检察院。
检察院退侦一般不会通知本人,但是当事人可以向承办案件的负责人进行询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
检察院在对案件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分,或有遗漏罪行,或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又违法情形,检察院依法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法律并没对告知当事人作出规定,因此此阶段检察院没有通知案件当事
检察院在进行退回补侦的时候,并不需要告知当事人本人,但是当事人可以向承办案件的负责人进行询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而对于检察院的
检察院退侦了没有证据如果是二次补充侦查依然没有证据的且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