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实际出资人也就是隐名股东,不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可以通过显名股东提起,也可以自己显名后提起,隐名股东显名需要经过股权向外转让的程序。
股东转让股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要件,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转让行为有效。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股东实际出资情况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便出让方未向公司直接投资,也不构成出让方主张股权转让款权利的阻碍事
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隐名股东,但是在司法界都倾向于承认隐名股东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已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利义务的,一般都被认定为该公司的隐名股东。当然对于隐名股东股东资格的认可主要分两种情况来对待。对
隐名股东撤回投资款的方法有两种,第1种是把股权转让给别人,第2种就是让公司收购自身的股权,但无论是通过哪种方法撤回投资款的,都必须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隐名股东不能私自抽逃出资。
隐名股东要撤资的,首先要对自己股东身份的确认,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隐名股东身份的确认需有其他股东认可其股东身份的意思表示。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是不得进行撤资的,股东要进行撤资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
隐名股东一般无需退出投资。因为法律并不承认隐名股东享有公司股权,但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生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该合同,解除代持关系。
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在于: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控股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绝大多数股份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股东,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并且控股股东的表决权也能对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是,实际控制人并不是股东,而控股股东是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能施加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通过协议、投资关系等实际支配公司的人。
隐形股东就是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享有一样的权利,具有等同性。我国公司法并未绝对否认隐名股东的合法性,只是在对抗善意第三人时,否认其合法性。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控股股东不一定就是背后的大老板,实际的控制人才是背后的大老板。就是说实质控制人不一定是对公司具有直接的具体股份的股东,他们的存在不一定被周围人所知道。但是控股股东就是指拥有公司的绝大多数的股份,有一定的决定权的股东,控股股东有可能他是实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