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法人可以做贷款担保人。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担保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为保证人。所谓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贷款担保人是否承担风险主要取决于贷款人的诚信程度。如果贷款人诚实守信,就不会有风险;相反,贷款担保人必须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通常有两种担保: 1、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即清偿
贷款担保人可能影响自身贷款,如果贷款人不按时偿还贷款,则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于自身的贷款可能产生影响,贷款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等。
银行的贷款需要担保,但不一定只能是担保人。具体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人和物的混合担保。人的担保就是提供担保人,没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的话,可以采用物的担保的方式,就是通过其他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抵押等。担保是必须的,是为了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款。
不是担保人。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
有下列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连带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
贷款担保人撤保条件: 1、一般来说,借款人还清贷款后,贷款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贷款担保人想解除担保,则取决于担保人、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贷款合同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承担什么保证责任由保证合同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