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会给予相应治安管理处罚。行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
1、当事人对公安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申请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起诉;或者直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有特殊情况如身体状况等原因可申请暂缓执行。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般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通常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治安行政拘留的地点是拘留所,会让公安机关把被拘留人移送执行。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行政拘留一般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