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拖欠工资争议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申请劳动仲裁,不受上述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
劳动仲裁一般得四十五日才能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年内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产假的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
法律规定女职工的哺乳期一般有12个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且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
劳动争议诉讼一般六个月内审结,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