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离婚财产保全的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的财产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既要考虑保证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财产权益的实现,又要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限于请求的范围,指保全的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请求保全的数额基本相等。 与本案有关
财产保全的范围以当事人有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人的财产为限,不可以对外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如果是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不采取保全措施。因此,财产保全的范围不可以超过申请人要求的范围,或者争议财产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范围的确定: 1、担保范围首先由当事人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 3、财产保全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的,所保全的财产价值不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离婚财产保全,指的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或者在离婚诉讼中,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向法院申请对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措施的一种行为。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是仅限于当事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保全的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保全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诉讼请求的数额基本相等。“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保全的财物是本案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如果是抵押物、留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具体情况: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没收全部财产的范围是指,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