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动产的范围相当广泛,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确定抵押担保范围需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从法律规定。抵押担保范围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 (2)利息; (3)违约金;
抵押权担保的范围是抵押权在担保债权届满未清偿后,可以用于拍卖或出售抵押物的价格清偿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贷款、销售、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需要担保债权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担保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指担保责任的范围。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 1、主债权及其利息; 2、违约金; 3、损害赔偿金; 4、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对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与担保物权的范围一致包括: 1、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法律规定,抵押人对抵押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
抵押担保范围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从法律规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 (2)利息; (3)违约金; (4)损害赔偿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确定抵押担保范围需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从法律规定。抵押担保范围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 (2)利息; (3)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