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建设工程合同有以下分类:按合同的内容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上述合同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的范围可分为国内的工程合同和国外的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二)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暴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1、合同条文不完整,不严谨。2、对一方过于苛刻的要求。3、承包商对业主的经营状况了解不够。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可能出现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拖欠工程款的情况。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有: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风险; 2、发包人拒不支付价款的风险; 3、发包人不按约定提供材料、场地等风险。
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 2、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 3、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 4、建设工期; 5、竣工验收; 6、质量保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 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 3、合同签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并不复杂,主要包括了三个步骤,分别是自检,预检,正式的竣工验收。三个步骤要按照顺序进行,在每一个步骤之中如果发现了问题都要进行补救和调整。具体的来说,首先施工单位要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然后再进行预检。预检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