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6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划分: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审理分割。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
离婚共同财产在原则上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类别: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
协议离婚共同财产一般都是通过订立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形式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
离婚财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夫妻一方因抚
夫妻离婚法院依据以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优先依据夫妻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处理,如若协议不成,再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具有转移毁损共同财产等危害共同利益行为,则少判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在离婚才发现
离婚后,关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事实,以照顾女方和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为原则,依法进行判决。离婚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实物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属于个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离婚共同财产中的工资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若未能就该工资的分割达成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由法院根据该工资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